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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校级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1 被阅览数:

学工字〔202143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校级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为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校级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选依据

《赣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校级助学金管理办法》(师大学字〔2018〕36号),详见《2021学生手册》。

二、评选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本科生

  1. 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详见《2021-2022学年本科生校级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学院组织各班召开班会,宣读评选发布通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进行评议向年级评审工作小组推荐。

2.学院评审。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查候选人评选材料,并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推荐,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3.材料上报11月1日前,请各学院填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校级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2),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受助学生汇总表的电子版(用EXCEL制表)通过网上办公发送至申蕤老师的邮箱。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按照评选办法执行,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奖助学金评选过程风清气正。

2.在助学金评审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助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教育受资助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杜绝铺张浪费。

附件:

1. 2021-2022学年本科生校级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 2021-2022学年本科生校级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1:

2021-2022学年本科生校级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助学金(2 %

文 学 院

30

新闻与传播学院

2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1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6

外国语学院

27

教育科学学院

28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32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7

化学化工学院

25

生命科学学院

18

地理与环境工程学院

21

经济管理学院

30

音乐学院

21

美术学院

24

体育学院

24

与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联合培养班

4

合计(人)

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