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晚,我国著名民法学家、罗马法学家、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徐国栋教授做客我校南芳法学名家讲坛,在图书馆科报厅作了题为《生命表与民法》的精彩讲座。讲座由赣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康安峰主持,我系300余名师生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徐国栋以“生命表”为引,围绕什么是生命表及其在我国辞书上的狭窄定义、乌尔比安的生命表及其适用、杰弗逊看死亡表与法、客体的生命表与主体的生命表的交错、我国生命表与侵害生命权赔偿、欧洲生命表与侵害生命权赔偿六个方面展开了详细讲述。他旁征博引,强调了生命表与保险、继承、所有权、用益物权、居住权、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等民法范畴之间的关系,指出了作为客体的生命表与作为主体的生命表之间相互交错对现代民法的影响,介绍了有关死亡赔偿金“霍夫曼计算法”“恩格尔计算法”的差异及其物文主义局限,提出了主体资格向“活着的人”以外范围的扩张尝试,梳理了欧洲法学说上对生命权赔偿的立场流变,特别分析了莱修斯、格劳修斯等法学家对“生命表”计算做出的贡献。

徐国栋教授指出,生命表在民法中有广泛的用途,最适合于生命权侵害赔偿领域,但当前生命表被某些权威较高的定义影响,其在现代民法中的应用尚为冰山一角。徐国栋教授建议,死亡赔偿金制度应当完成去物文主义改革,同时出版社在再版《民法典》时应当附带收录有关当局发布的最新的生命表以供法官等执法人员参考,司法解释应当重视“老徐表”(即客体的生命表)在权利关系定位中的运用。
与谈环节,赵业新博士、刘璐副教授、曹贤信教授对徐国栋教授带来的创新思考和哲学解答表示敬佩,并就生命表在居住权主体、结婚年龄、彩礼、农村土地用益物权等领域的运用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互动环节,徐国栋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我国《民法典》关于三养和三费的诉讼规定”“被害人身份对损害计算方法的影响”“主观情感距离与客观血缘对继承权的影响”“生命表在一般人格权的应用以及司法对策”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讲座结束,主持人对徐教授的深刻讲解表示衷心感谢。本次讲座内容丰富,不仅加深了同学们对生命表与民法的理解,而且对同学们关于法学与其他学科连结的探究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同学们纷纷表示自己收获颇丰。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徐国栋,男,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家、罗马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意大利米兰大学、罗马第二大学访问学者,米兰大学Erasmus访问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富布莱特访问学者等,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南强重点岗位教授、博士生导师、罗马法研究所所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7年被评选为“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百位法学家”。兼任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学习培训师资库指定专家,意大利著名罗马法刊物《Roma e America. Diritto Romano Comune》编委,波兰著名法学刊物《Zeszyty Prawnicze》编委,十二表法国际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民法基础理论、民法哲学、罗马私法、罗马公法以及罗马商法等。徐教授学术成果丰硕,迄今为止,独立出版《民法基本原则解释——诚信原则的历史、实务、法理研究》《民法哲学》《中国民法典争鸣:徐国栋卷》《罗马法与现代意识形态)《中国民法典与罗马法》《〈十二表法〉研究》《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等二十余部著作;主编《绿色民法典草案》,并主编外国民法典译丛,组织翻译出版了《巴西新民法典》等多部民法典;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中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90余篇。
(一审:司亚琦;二审:梁洋生;三审:曾建国)